2016年,在政府、企业、协会以及每一个水泥人的共同努力下,水泥行业效益向好,实现了社会责任和企业利润的双丰收。相信,在新的一年里,行业可以继续迎难而上,砥砺前行。
2016.1.11《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
2016年1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6]57号。
提出拟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企业名单,对拟纳入企业的历史碳排放进行核算、报告与核查。旨在切实做好启动前重点准备工作,确保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温室气体排放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国家、地方、企业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2016.3.24 《绿色制造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6年3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绿色制造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节〔2016〕113号。
文件提出重点工作方向:要实施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示范工程和推进绿色制造体系试点等工作。通过实施绿色制造2016专项行动,预期进一步提升部分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引领和带动制造业高效清洁低碳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加快制造业绿色转型发展,就是要克服传统工业发展的弊端,加快形成绿色化的生产方式,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制造体系,打造制造业国际竞争新优势。
2016.4.27 《工业节能管理办法》
2016年4月27日,工信部发布《工业节能管理办法》(第33号)。
对工业企业节能管理、节能监察等作出具体规定。水泥企业基本都划在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范围内,水泥企业要按照《办法》对工业企业节能的七条规定和对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节能八条规定自觉予以执行。
中央明确要求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工业节能管理部门,通过制定工业节能规章制度,指导和规范新形势下工业节能工作,有利于推进工业节能领域依法行政,保障工业节能管理职责的履行。
2016.5.5《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
2016年5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
提出目标任务:到2020年,再压减一批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产能利用率回到合理区间;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量排名前10家企业的生产集中度达60%左右,要求水泥行业严禁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联合重组、推行错峰生产。
《意见》在“十三五”开局之际发布实施,必将对建材工业加快转型升级起到提高认识、凝心聚力的重大作用,有利于化解建材工业产能过剩矛盾,促进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利用率回归合理区间,促进行业经济平稳运行;有利于推进建材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创新能力,加快转型发展;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改善企业发展环境,防止“劣币驱逐良币”,有效提高建材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2016.5.20《关于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的通知》
2016年5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350号。
根据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30号)、《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对1000家以上电解铝、水泥重点用能企业执行阶梯电价政策进行核查和预警监察,出具监察报告。
本次监察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节能法规、强制性标准及重大政策要求,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重点耗能设备的节能监管,逐步完善工业节能监察体制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2016.6.28 《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
2016年6月2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安监总管四〔2016〕68号。
《意见》要求加强对重要场所、设备、作业的风险管控和监督检查。一是重大危险源;二是现场作业人员超过10人的密集型作业场所、涉爆粉尘场所、涉及液氨等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场所;三是停产、复产、检维修、相关方作业等关键环节;四是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冶金煤气、有限空间、动火等危险作业。
水泥企业危险爆炸源包括原煤仓库、煤磨车间、乙炔燃油仓库、纸袋库以及氨水等等,《意见》中对如何遏制工贸行业重特大事故做出了详细说明,有利于提升水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2016.6.30 《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
2016年6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225号)。
《规划》规定,到2020年,水泥熟料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需要从2015年的112kg降至105kg。《规划》同时提出大力推进能效提升、大幅减少污染排放、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削减温室气体排放、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工业绿色协调发展、实施绿色制造+互联网、提高绿色发展基础能力、促进工业绿色开放发展等十大主要任务。鼓励工业绿色发展,水泥行业实施高固气比熟料煅烧、大推力多通道燃烧等技术改造,因地制宜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保证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大幅提升。
2016.7.17 《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
2016年7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6号)。
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以优化国有资本配置为中心,着力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加强科技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加大国际化经营力度,提升中央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中央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更好发挥中央企业在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安全发展中的骨干中坚作用。
2016.8.11 《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016年8月11日,为了做好“十三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征求对《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做好“十三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016.9.4 《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
2016年9月4日,工信部发布《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
《指南》提出,到2020年,绿色制造水平明显提升,绿色制造体系初步建立,吨水泥综合能耗降到85千克标准煤。
指南提出四大重点任务,包括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示范推广,资源循环利用绿色发展示范应用,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应用,绿色制造体系构建试点。其中包括重点区域清洁生产专项,重点流域清洁生产专项,淘汰落后专项,高端体育再制造专项,环保技术产业化专项等多个专项。
绿色化是实现工业化的重要标志,工业绿色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大势所趋、潮流所向,是我国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由之路,是建设制造强国的内在要求。将促进环境改善,实现生态化可持续发展。
2016.9.28 《建材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2016年9月28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建材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315号。
文件总结了近年来水泥行业发展现状,《规划》提出了加快结构优化、强化协同创新、推进绿色发展、促进融合发展、推进国际合作等五大具体任务,并从绿色建材生产应用、关键材料保障、矿物功能材料发展、协同处置推广、“三品”行动推进、服务平台建设等六个方面明确了重点工程。从质量效益、创新能力、结构调整、两化融合、绿色发展5个方面提出了发展目标,并凝练成16项指导性的具体指标。
《规划》作为“十三五”时期指导建材工业发展的专项规划,将促进建材工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可持续发展。
2016.10.21 《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发展规划(2016-2020年)》
2016年10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344号。
对于未来发展重点,通知指出要发展高效、绿色的原材料工业,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积极提升。其中,对于建材工业提出:积极提升我国水泥工业在功能化和体育化制造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水平,满足海工、能源、交通等国家重大工程要求。对于水泥及水泥制品行业而言,支持高能效低氮预热预分解及先进烧成技术,高效节能料床粉磨技术,水泥窑安全无害化协同处置废弃物成套技术与装备,原料、燃料均化配置技术,窑体氮氧化物消解和窑尾脱硫脱硝一体化技术,数字化体育型控制与管理技术,新型低碳高标号、重大工程建设用多品种特种水泥熟料生产技术,高性能高效率低成本滤膜袋收尘技术等新型干法水泥工艺及装备,高性能混凝土耐久性技术。
文件明确“十三五”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能力发展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将对技术创新工作,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工业转型与升级产生重要作用。
2016.10.25 《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
2016年10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6﹞351号)。
《通知》要求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有效压减过剩熟料产能,同时避免水泥熟料生产排放与取暖锅炉排放叠加,减轻采暖期大气污染,在2015年北方地区全面试行错峰生产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2016—2020年期间水泥错峰生产。
错峰生产,不但对治理雾霾大有好处,而且对化解部分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减少污染,降本增效,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大有帮助。
2016.11.10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
2016年1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 国办发〔2016〕81号。
将向企事业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作为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并明确其排污行为依法应当遵守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实现“一证式”管理。
通过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的实施,必将强化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树立企事业单位持证排污意识,有序引导社会公众更好参与监督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形成政府综合管控、企业依证守法、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2016.12.6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2016年12月6日,环境保护部发布《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 2016年 第72号)的公告。
从源头控制、清洁生产、末端治理、二次污染防治、鼓励研发的新技术等方面推广方式方法,大力支持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
固体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减小了固废引起的环境负荷,使废物资源化的同时,为水泥工业提供了能源和资源,在经济和环保方面显示出巨大优势,在国家废物处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016. 12.1 《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
2016年12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包括取消水泥及水泥制品生产加工人员。要求妥善处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后续工作,研究制定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搞好政策衔接,确保人才队伍稳定。
2016.12.12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
2016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 国发〔2016〕72号。
文件指出,对于水泥行业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各地方、各部门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海域、无居民海岛)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并合力推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各项工作。
当前水泥行业正面临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目录》再次对新增产能“亮红灯”,表明了政策层面对遏制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的决心。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随着工业转型升级的加速以及节能环保要求的提升,与水泥行业相关的政策文件越来越多,在推动水泥行业规范化发展的同时,也意味着政府正在从方方面面着手推进水泥行业去产能、调结构。
2016年,在政府、企业、协会以及每一个水泥人的共同努力下,水泥行业效益向好,实现了社会责任和企业利润的双丰收。相信,在新的一年里,行业可以继续迎难而上,砥砺前行。